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/5/24 14:43:18
5月23日,汪清林业分公司联合汪清林区检察院开展“林长+检察长”巡林工作。
在塔子沟林场,工作组详细了解了湿地保护、封山禁牧、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。并就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。
下一步,汪清林业分公司将常态化推进“林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,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林等活动和相关专项行动,构筑检察监督与推进林长制工作同向发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新格局,为汪清林区森林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吕海波,副检察长苏树林,汪清林业分公司党委常委、副总经理、副总林长费晓光,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参加活动。